绥德县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的要求,现将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列为局党组、中心组、干部会学习主要内容,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聚焦“三类主体”。聚焦领导干部、部门单位、统计调查对象三类主体,结合《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扎实开展《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学法普法方式,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分别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农业统计工作会上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精神。与县委组织部对接,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必修课。同时分发120余册《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有关法律知识学习手册》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法律宣传册》给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统治统意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学习国、省、市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内容,深刻吸取教训,坚决引以为戒。
(三)活化学法形式。加强机关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建设,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全体干部会、集中学习、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教育等学习机会和平台,狠抓干部学法用法,切实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大力宣传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增强学法实效。督促党员干部抓好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学法用法等在线学习,扎实组织学法用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教育培训,强化对统计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统计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县统计局的任务。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调查队、普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绥德县统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统计法治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保障、经费保障。
三、依法开展工作,推动统计法治建设
(一)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尽责。依据“三定”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明确权责事项,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衔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
(二)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确保文件决策合法合规。开展文件清理整顿。全面清查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经济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
(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民主决策机制,确保了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于重大统计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引进、重点岗位人事安排和大额统计资金支出等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报请纪检部门审批,不断提高统计决策行为的规范化水平。
(五)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管理、责任分工制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前法治审核、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新维护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信息,严格按照办事指南作出的承诺提供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实现统计违法反面警示与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重,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生态环境。
(七)加大统计监督力度。一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利剑作用。持续深化部门联动,加强统计与纪检、组织等各类监督主体的融合贯通,积极探索实践符合绥德实际、具有绥德特色的统计监督有效路径。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查处会商机制、典型案件提级督办机制,完善信息互通、资料共享、专班对接等工作程序。加大对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精准、有序、高效处置。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机制。二是推进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今年对3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其中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一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统计局,并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八)夯实统计法治基层基础。持续深化基层统计建设,全面推进县级部门、镇(中心)、联网直报单位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镇各部门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夯实部门统计基础,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部门联动、专业联动的统计工作大格局。持续加大对企业的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统计法治意识,确保源头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执法证申领和换证工作,拥有两个统计执法证,具有独立执法权。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县统计局在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来看,特别是从基层实践的角度来考虑,统计法治化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部分基础工作质量还需提高,干部职工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
五、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依法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培训,增强依法治统能力。
(二)加强法治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立体式搞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
(三)加强重点整治。根据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统计法治观念不强、依法治统能力还有待提升等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统计法治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为绥德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网站编辑】康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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