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正科级单位,是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及建设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经济审计股、行政管理执法股);局属单位10个(包括1个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中心;3个副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城建综合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6个股组级单位:两河公园管理中心、路灯设施管理站、城镇园林绿化管理站、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站、市政建设工程队、城乡建筑设计室)。

部门主要职责

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城镇体系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落实中、省、市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3.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工作;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证的核发及物业管理。

4.指导、协调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业、招投标及建筑业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5.负责县城区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区污水排放处理、内涝排水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综合开发工作。

6.拟订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计划,负责维护经费的安排使用;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预(决)算;负责管理全县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县城、集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审查、工程建设抗震施工的监督检查和已建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

8.依据县政府公布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地址

富平县车站大街西段143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14:00-18:00(7-8月8:00-12:00,15:00-18:00)